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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网络 浏览 834 次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8日 [打印本页]


只有下列范围内的外汇可不结汇:

(1)捐赠协议规定用于境外支付的捐赠外汇。 

(2)境外借款、发行外币债券、股票取得的外汇。

(3)境外法人或自然人作为投资汇入的外汇。

(4)国家批准专项用于偿还境内外外汇债务并经外汇局审核的外汇。 

(5)居民个人及来华人员个人的外汇。 

(6)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及其他境外法人驻华机构的外汇。

(7)捐赠协议规定用于境外支付的捐赠外汇。 

(8)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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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8日 已被浏览 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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