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以下规定:
(1)各单位在银行的账户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不准签发中头或远期支票,不允许套取银行信用。
(2)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结算凭证,不准延误、积压结算凭证,不准挪用、截留客户和他行的结算资金;不准拒绝受理客户和他行的正常业务。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银行信贷结算和现金管理规定。银行检查时,开户单位应提供账户使用情况的有关资料。
(4)各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只供本单位业务经营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5)各种收支凭证必须如实填明款项来源用途,不许套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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