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公司简介 业务范围 办事指南 新闻动态 政策法规 客户留言 联系我们
《《《代理记账|广州财税代理|税务代理|工商注册|广州财税代理公司|广州代理记账公司|广州工商代理公司|广州代理记账* * *恭祝生意兴隆* * *
新闻动态
广州市国税局发出全国第..
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申报..
财税政策持续加码促进小..
月销售额3万以下小微企..
税务总局明确和细化营改..
 
您当前的位置是: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网络 浏览 801 次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30日 [打印本页]


个人合伙企业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4)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5)负责人是外国公民的(中国公民除外),要提交正面免冠相片1张(张贴在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资料复印件的左上角)。   
    (6)委托税务代理还须提供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   
    (7)验资报告复印件。    
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外国公民的(中国公民除外),要提交正面免冠相片1张(张贴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资料复印件的左上角)。   
    4.委托税务代理还须提供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


卓海财税为你服务:番禺财税代理|天河区财税代理|开发区财税代理|海珠区财税代理|荔湾区财税代理|白云区财税代理| 广州财税代理|广州工商代|代理记账|代办营业执照|广州工商注册|审计验资|广州代办公司注册|广州财税公司|财税代理有限公司|广州代理记账|代理记账公司|广州代理记账|番禺代理记账|番禺财税公司|咨询热线:  020-22361127  13711331836 陈小姐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30日 已被浏览 801
 
友情链接:
 
首页 | 公司简介 | 业务范围 | 办事指南 | 新闻动态 | 政策法规 | 客户留言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广州卓海财税策划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金龙城财富广场1411;广州市天河黄埔大道中259号天润大厦北1206;    粤ICP备09134043号 技术支持:三行网络
欢迎您的到来,您是第4127568位访客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