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数总和法是指固定资产应提折旧的总额乘以固定资产的变动折旧率计算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固定资产各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各年初尚可使用年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各年数之和×100%
=固定资产各年初尚可使用年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
固定资产月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例】某企业进口设备一台,价值为8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残值收入3000元。该设备用年数总和法计算折旧额。
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各年数字之和=1+2+3+4+5=5×(5+1)÷2=15
第1年折旧率=5/15
第1年折旧额=(80000-3000)×5/15=25666.67
第2年折旧率=4/15
第2年的折旧额=(80000-3000)×4/15=20533.33
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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