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橡皮筋” “1994年国税总局实施土地增值税时,主要目的是抑制高房价,但土地增值税实施初期,房价不高,所以该税种并不受重视。”中国注册税务所协会常务理事郭伟回顾土地增值税最初落地的情况,当时由于这个税种较轻,被归口于国税总局地方税处负责,该处同时主管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只是个小部门而已,权重不够。 自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颁布,土地增值税诞生起,这种地方税的命运即随宏观经济的起落而变化。曾有一段时期,国税一度打算取消土地增值税这个税种,并已经上报到国务院,但随后房价逐渐上扬,才没有取消。在一些业界人士眼中,土地增值税就像一根“橡皮筋”。 “直到2007年,土地增值税也没有像样的文件。”上述的南京税务官员一直在关注着这个法规的各项细则。也是在这一年,国税总局掀起了土地增值税清算行动。虽然在2006年底,国税总局专门就土地增值税征收发文,要求从次年2月1日起向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30%-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当时,这一消息公布后,凡是有些名气的上市房企几乎悉数跌停。 不过清算的难度却是税务部门未曾料想到的。 2007年,大连税务机关曾经就土地增值税予以调查,并对于万达地产的增值税清算状况予以置疑,万达地产梳理过自身财务状况之后,认为已投入了巨额的资金转化为当地教育投资,及足球队伍建设资金,“支出的都是真金白银。” 万达的这些支出能不能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抵扣?当时并无定论。 2007年9月,万科地产收购浦东超级大盘“地杰国际城”,将这个停滞多时的地产项目盘活。在2008年土地增值税核查行动中,万科金色城市(即地杰国际城)被列为核查对象,按照项目单价计算,该项目当时售价为2万至3万元每平方米,负责稽查的人员认为,应以2万元/平方米减去该地块原始成本价3000元每平方米,其差价即为清算土地增值税的基础。 万科提出异议,认为该项目为从上海地杰房地产公司收购,收购价折合1.5万元/平方米,差价应是以2万元减去1.5万元,所得差价应是上缴土地增值税的税基。 此次,由于主管核查的官员涉黄光裕案被捕,核查行动不了了之。 2008年之后,金融危机爆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弹性空间尽显。直到2009年上半年,房价全线反弹,清算土地增值税再次进入税务部门视野。 据江苏税务部门人士透露,去年下半年,国税总局曾在全国调研土地增值税清算情况,还特别到江苏的常州和江宁区调研。据了解,目前江苏是全国实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最好最严格的地方。 今年以来,房价呈现跳跃式上涨,4月,“新国十条”发布。国税总局的两份文件,是作为落实“新国十条”的配套政策文件发布的。国税总局称,新文件意在合理调节房地产开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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