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及地税局负责媒体事务的工作人员昨日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确认,目前尚未收到财政部有关在渝试点征收房产消费特别税的批复。
对于重庆可能试征房产消费特别税的消息,当地颇为关注。其中炒房者群体对于“六七年交的税就够再买一套房”的高税率,尤感惊诧。
重庆市地税局新闻发言人的联络人丁光红则表示不清楚此情况。本报记者通过其他途径向该局工作人员确认到的信息是,“目前尚未收到批复。”
昨日,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国内一家媒体刊发的专访《只要动脑筋,政府是可以控制房价的》中披露:“我们做了一套方案,如果你这套房子是200平方米,但是价格又相当于市场均价的3倍以上,我就收你1%的特别税。这是每年都要交的。你的房子今年是100万元要交1万元,你如果买了300万元的二手房,你就得交3万元。比均价高3倍,就收1%,高4倍就收1.5%,高5倍,我就收2%。如果再高上去,就收5%。”
对于炒房团来说,更大的问题在于,一套300万元的房子,六七年以后,别人就要花600万元买去,这600万元既要付利息,又要付2%的特别税,还要付物业税,别人一算就不买了,这就让房价炒不上去。
王珏说,因重庆试点征收房产消费特别税的事尚未获得批复,因此目前还不能就征收的具体细节作说明。她说,黄奇帆目前披露的信息,是他从战略层面考虑的一些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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