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承认,仅仅调整个税起征点,确实只能减轻普通劳动者的税收负担,而对绝大多数高收入者来说毫发无损。但是,如果连个税起征点也不调整,岂不是对普通劳动者更不公平?
必须注意到,目前的个税征管办法存在明显的企业严、机关松,工资内收入征缴率高、工资外收入征缴率低,普通劳动者负担重、高收入者负担轻等问题。在发达国家,个税收入的90%以上来自于高收入者,而在我国,个税收入的65%以上来自于普通工薪阶层。正因为这样,个税失去了应有的功能和作用,仅成为增加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而非调节收入分配的手段。
说实话,公众要求调整个税起征点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谁都清楚,调高个税起征点带来的“税收负担”降低,根本不足以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更无法解决高收入者游离于个税之外的问题。但是,在个税改革始终“难产”的情况下,又有什么比调整个税起征点更好的办法呢?又有什么手段能让普通劳动者有一些心理平衡呢?笔者不反对以家庭为基础推行个税综合改革的思路,但关键在于,这项改革何时才能推开,何时才能变成现实。如果这项改革一直处于画饼充饥的探索阶段的话,那还不如先调整个税起征点,让老百姓得到一点实惠。
按照有关人士的说法,推行个税综合改革难度很大,难点很多,特别是如何建立完整的电子稽征平台,需要各个方面的密切配合。这就奇怪了,难道个税改革只是部门行为、个体行为,而不是政府行为、法律行为吗?既然是改革,只要涉及的政府部门就都必须全力支持,积极配合,这既是职责所在,也是中国改革取得成功的经验所在。
个税改革再难,也不会比经济体制、企业经营机制等改革更难,这些方面的改革都能突破、都能创新、都能稳步推进,个税改革又难在何处?现在不改,当高收入阶层对财富的集聚度更高时,改革的难度会更大,由此带来的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也会更多,这是更严峻、更现实、更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财政部目前正在加紧研究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结合的税制改革,这项改革是推进国民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一环,“目前暂不考虑个税起征点调整”。对于个税起征点调整这一热门话题,有关部门的答复是:仅仅调整个税起征点,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收入差距扩大、高收入阶层纳税不足的问题,需要进行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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