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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负总体合理 费负明显过重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 浏览 2572 次 发布时间:2014年9月1日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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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对企业费负过重心知肚明,因此才有一轮又一轮的“清费负”专项整治反复进行,可由于行政改革长期未能系统性跟进,“清费负”始终难见大效。 刚刚过去的双休日,一则“中国宏观税负高达44%”的消息在网上热传,该数据援引自一份“全国人均宏观税负水平调查报告”。该报告称,今年上半年我国人均宏观税负6338元,税负最重的前三甲分别是北京、上海和天津,其中上海人均税负已逼近2万元。 由于44%这一支撑宏观税负过高的核心数据由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给出,故而大大增添了该数据传播时的可信度,由此再度激发的民意愤懑不言而喻。 宏观税负由某一时期全国财政总收入与同一时期全国GDP总产出相除得出,如果作为分子的财政总收入越多,宏观税负自然就越重。按照许善达的说法,得出宏观税负44%这一数据的分子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和国有经营性资产收入合计构成。今年上半年,4项收入合计有11.86万亿元,除以上半年GDP26.9万亿元,计算所得的宏观税负有44%。 现阶段欠发达国家宏观税负均数大体在40%左右,发达国家均数大体在50%以上。如果拿欠发达国家的均数作对比,我国宏观税负的确偏高;若拿发达国家均数作对比,我国宏观税负似乎并不高。这正是财政系统官方学者的一贯说法。 可是,问题不在于是拿欠发达国家数据或拿发达国家的数据作对比,而在于我国财政总收入的统计事项与各国有很大不同。绝大多数国家的财政总收入仅由税收和社会保险基金构成,其构成项中一般没有政府基金(通常不允许巧立名目)和国有经营性资产收入(国外的国有资产一般不允许用于经营性谋利)。而我国的政府基金名目繁多,国有资产大量用于生产经营,因此,若同样用某一时期的财政总收入作分子,用同期GDP总量作分母,相除后所得的宏观税负即使国内外大体相同,亦没有真实的可比性可言。 世界银行按国际上计算财政总收入的口径得出我国宏观税负大体在36%左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按同一口径得出我国的宏观税负不超过35%。然而,在了解了统计口径差别后,当部分国内体制内专家拿着世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数据,试图证明我国宏观税负实在不算高,同样是难以让民众真正信服的。 不过,无论按国内统计口径抑或按国外统计口径,财政总收入的大头一定是税收。由于普遍的偷漏税在我国堪称“世界一绝”,尽管国内企业所缴纳各项税收的征缴比例是否合理可以继续争论,但企业普遍未按比例缴足税款乃是不争事实。因此,甭管用国外口径还是国内口径,仅从实际税收征缴层面作考量,我国企业的纯税负应该是不算很高的。故而,人民日报强调“我国宏观税负总体处于合理区间”的解释,也并非完全不可信。 可为何宏观税负不算太高,民众尤其是企业却普遍抱怨实际负担太重呢?问题主要出在无法无据的费负上。这些年,年年有企业费负报告出炉,公认的企业费负大体占到同期税负的四成以上。可颇为吊诡的是,只要有宏观税负报告出炉,官方总会在第一时间加以辩驳。可对年年发布的企业费负报告,官方从未作过公开辩驳。这足以说明,官方对企业费负过重心知肚明,因此才有一轮又一轮的“清费负”专项整治反复进行,可由于行政改革长期未能系统性跟进,“清费负”始终难见大效。 有鉴于此,若把税负与费负加到一起作据实计算,我国宏观税负在全球范围内肯定是“过高”,而非“总体处于合理区间”的,企业的抱怨出于此,民众的愤懑也出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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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4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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