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准则涉及的资产减值主要是包括以下资产:
(一)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二)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三)固定资产;
(四)生产性生物资产;
(五)无形资产;
(六)商誉;
(七)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
注意:
(1)长期股权投资不包括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这种情况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是适用金融资产的相关规定的。
(2)资产主要是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包括存货和金融资产。
(3)涉及的资产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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